发布时间 : 2024-07-08浏览量: 3026 次作者:风控结算部
尊敬的客户: 根据上期发【2024】24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,经公司研究决定,自2024年7月8日收盘结算时起,铅、锌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5%。自2024年7月9日结算时起,铅、锌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%。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公司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特此通知!
长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