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 : 2024-05-30浏览量: 2829 次作者:客户服务部
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
郑商函〔2024〕302号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,自2024年5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,对甲醇、白糖、菜油、菜粕、短纤、花生、PTA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,采取实际有效措施,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申报费计费说明
郑州商品交易所
2024年5月21日
原文链接 :http://www.czce.com.cn/cn/gyjys/jysdt/ggytz/webinfo/2024/05/1715232136958603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