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 : 2025-04-14浏览量: 324 次作者:风控结算部
尊敬的客户:
根据郑商函【2025】26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,经公司研究决定,自2025年4月14日收盘结算时起,对部分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:
一、PTA期货2505、2506、2507、2508及2509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5%,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%。
二、对二甲苯期货2506、2507、2508及2509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7%,对二甲苯期货2505、2506、2507、2508及25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%。
按规则规定执行的公司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!
长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