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存量客户的连续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
发布时间:[2013-07-1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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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13年7月5日就黄金、白银期货推出连续交易,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:00至次日2:30。由于连续交易与日盘在交易时间、资金划拨、风险控制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差别,根据我司《期货业务委托代理合同》的约定,特发布《关于连续交易的补充协议》,请您务必登陆公司网站http://www.jclqh.com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http://www.shfe.com.cn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相关内容。补充协议中的乙方有权就本补充协议的条款提出异议,如乙方在日盘收市后持有连续交易品种头寸的,则视为对本协议的确认和接受。如有疑问,可致电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-8877-650咨询。
特此公告!
集成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
交易所通知:
公司通知:
2、关于集成期货有限公司与存量客户(即与我司已签订《期货业务委托代理合同》并生效的客户)就确认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、白银品种连续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
3、夜盘注意事项